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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流放:一种古老的刑罚
人类在通过智慧创造世界的同时,也在通过创造和发明约束着自身。千百年来,人类一直都在穷极想象力和创造力去发明各种刑罚,来惩处那些破坏人类秩序的 人们。这些刑罚主要是肉刑和死刑,人类为了摧残和消灭肉体,充分展示了智慧,其“技艺”可谓是形形色色、林林总总,其花样也不断翻新。
如果说这类刑罚太过野蛮和血腥,这里就介绍一种人类所发明的另一种同样古老的刑罚
———流放。
流放是将罪犯放逐到边远地区进行惩罚的一种刑罚。它的主要功能是通过将已定刑的人押解到荒僻或远离乡土的地方,以对案犯进行惩治,并以此维护社会和统 治秩序。作为一种刑罚,流放是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流放刑罚在我国起源很早,并且沿用历史悠久,从远古流放之刑出现,到清末被废除,历经了几 千年。
翻阅史籍,我们能够看到,流放这种在人类刑罚史中颇为不受关注的刑罚几千年来备受我国历代统治阶级的青睐而行用不衰。从远古时期偶尔行用的“放”、 “逐”、“迁”、“谪”,一直到流入五刑后的“迁徙”、“三流”、“五军”、“发遣”,名目时有调整,花样也不断翻新。
几千年来,也不知道有多少人遭受了流放之刑,这些人或家破人亡,孤零出塞;或背井离乡,全家远戍。他们当中不乏罪有应得之辈,也有含冤受迫之人。时光 如水,冲刷了罪恶与苦难,如今,站在一个完全不同世界的我们,想通过回溯历史,来考察古代中国这种独特的刑罚,了解流放刑罚的魅力何在,倾听流放者们的苦 难与心声,那么请跟我来吧。文明来之不易,万物之灵的人们,创造文明的同时,也在创造着野蛮。懂得历史,才能更好地珍视现在;理解蒙昧,才能更好地珍视文 明。
一 族内放逐
我判决,但我不知道你的命运,可能是暴风雨使船只失事,可能是染上疾病,也可能是饿死,或被野蛮人屠杀,或被野兽吃掉。无论怎样,你自己决定自己的命运,死亡或生存,受难或幸福。我不愿再见到你,船将把你和你的罪恶一起从我眼前带走,你将再不会给我带来麻烦。
———一则有关放逐的西方判决
有关“流放”称谓的最早记载,见《汉书·元后传》王莽伯父大将军王凤的奏疏:“陛下以皇太后故不忍诛废,臣犹自知当远流放。”
中国的流放刑罚在中国的具体实施还更早,鉴于“上古之世,若存若亡”(王国维语),传说之史,似是而非,因此试图从传说时代的云雾之中来探寻流放究竟起于何时,实在是一件十分困难和“冒险”的事。
在中国历史上,国家的产生经历了氏族—部落(部落联盟)—国家这样一个过程,法律的产生相应地经过了氏族习惯—习惯法—成文法这样三个阶段。流放从其产生到成为古代中国的一种固定的刑罚,并位列五刑之一,也应当经历了上述大致相当的一个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