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本义txt下载
原 文
道可道也,非恒道也;名可名也,非恒名也。无名,万物之始也;有名,万物之母也。故:恒无欲也,以观其妙;恒有欲也,以观其所(jiào)徼。两者同出,异名同谓。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译 文
“道”是可以言说的,但它不是普通所说的“道”(即普通之‘道’常作‘规律’、‘道理’讲,而‘道’实质是永恒的自然体);它的“名”是可以命名的,但它不是普通所说的“名”(普通之‘名’常有具体形象,而‘道’是无形的)。“道”虽然常常因无形而无法命名,但它是万物的创始(即‘道’虽无形,却中有 ‘象’、‘物’、‘精’,‘象’、‘物’、‘精’经‘德’蓄养而形成万物,故‘道’为万物之始);“道”一旦制定出有名有形的万物,那么它又是万物的根本(‘道’生万物之后,万物唯有遵从‘道’,才不会有危险,故‘道’为万物之本)。所以:圣人常常无欲守静,因而发现了它的玄妙(即‘虚静’为其根本);常常有所施为,因而观察出它所达到的边界(即‘道’的运行和运用规律:‘反也者,道之动也。弱也者,道之用也’)。“无”(指无形之‘象’、‘物’、 ‘精’)与“有”(有形之万物)都源于“道”,名称虽然差异,但是所指相同(‘有’是由‘无’发展形成的)。玄妙啊!玄妙啊!它确实是探究各种奥妙的门径啊!
冲虚子简评:大“道”是万物的创始,是万物的祖宗,是万物的主宰,是天地的根本,是透视各种奥妙的门径;所以先圣们都很看重它,并且把它当作宝贝。然而由于它与世间的万事万物不同,所以世俗之人很少能认识它,更不用说去推行它了。倘若以“静心”去探查它,其实是很容易了解和推行的。遗憾的是,世人常妄想用探求世间事物的方法:或用“才智”去丈量,或用“金钱”来钓取,这实在是“缘木求鱼”啊!这也只能是与大“道”背道相驰呀!
注 释
1·道可道也:“道”是可以言说的。
第一个“道”为名词:是老子所提出并遵从的、空虚无形而且永恒存在的自然体,它是天地、万物的起源和归宿,是协调平衡万物的准绳,是探究各种奥妙的门径;它以“虚静”为本,以“柔弱”为用。犹中国俗语之“老天爷”,《圣经》之“上帝”,《佛经》之“真如”,《古兰经》之“真主”;它们名称虽异,实则相同。
第二个“道”为动词:说出。 据:《第七十二章》“吾言甚易知也,甚易行也”且“言有君,事有宗”。
2·非恒道也:它不是普通所说的“道”。 恒:普遍,普通。 据:《第六十九章》“天下皆谓我大,大而不肖。夫唯不肖,故能大。若肖,久矣其细也夫”。
3·名可名也,非恒名也:它的“名”是可以命名的,但它不是普通所说的“名”。 第一个“名”为名词,第二个为动词。 据:《第二十五章》“吾未知其名,字之曰道。吾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返”。
4·无名,万物之始也:“道”虽然常常因无形而无法命名,但它是万物的起始。 据:《第三十二章》“道恒无名”;《第十四章》“一者,其上不谬,其下不惚。寻寻呵!不可名也,复归于无物”;《第二十一章》“道之物,唯恍唯惚:惚呵!恍呵!中有象呵……自今及古,其名不去,以顺众甫”。
5·有名,万物之母也:“道”一旦制定出有名有形的万物,那么它又是万物的根本。 母:根源,根本。 据:《第三十二章》“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所以不殆”;《第五十二章》“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没身不殆”;《第三十九章》“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谓侯王毋已贵以高,将恐蹶”;《第二十三章》“是以圣人执一以为天下式:不自是故彰,不自现故明,不自伐故有功,弗矜故能长”。
6·恒无欲也,以观其妙:圣人常常无欲守静,因而发现了它的玄妙。 恒:常常,经常。 欲:欲望。 据:《第三十七章》“不欲以静”;《第十六章》“致虚,极也;守静,笃也……复命,常也”;故“虚静”是它的根本。
7·恒有欲也,以观其所徼:常常有所施为,因而观察出它所达到的边界。 有欲:有所欲望,即有所行动,并非指俗人的私欲、小为;而是指圣人的大为,不求索取之为,即施为。 徼:端倪,边界。 据:《第二章》“为而弗恃也,成功而弗居也”;《第二十七章》“是以圣人恒善救人,而无弃人,物无弃财,是谓袭明”;《第六十三章》“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第六十四章》“能辅万物之自然,而弗敢为”;《第六十八章》“圣人之道,为而弗争”;由于圣人之“为”顺应自然而无“主观人为”因素,故能观察出“道”所达到的边界:即“道”的运行规律“反也者,道之动也”,和“道”的运用规律“弱也者,道之用也”。世人常被“私欲”所蒙蔽,又怎么能观查出 “道”的端倪呢?(《第四十一章》)。
8·两者同出,异名同谓:“无”与“有”都源于“道”,名称虽然差异,但是所指相同。 谓:称谓。 据:《第二章》“有无之相生”;《第四十一章》“天下之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第二十一章》“道之物,唯恍唯惚:惚呵!恍呵!中有象呵......自今及古,其名不去,以顺众甫”;《第五十一章》“道生之,而德畜之,物刑之,而器成之”......